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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区的村官已经不能用“苍蝇”来形容,他们已经成了事实上的恶霸,成了超然于法律之上的主宰者,更是农村的毒瘤。
去年3月,山东平度因为征地纠纷发生了一起纵火案,守护耕地的农民一死三伤,舆论一时大哗。历经一年侦查、起诉和审判之后,该案近日在青岛一审宣判,7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平度纵火案是由典型的野蛮征地事件恶化而来。7名案犯中,有两名是当地两个村的村委会主任,4名为有前科的社会闲散人员。前者指使策划,后者具体实施,目的就是为了迫使农民就范。这种征地套路实在是再熟悉不过。指使者中,崔连国不仅是原吴家疃村村委会主任,同时还是一家置业公司的代理董事长。该案去年8月开庭审判时,出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死者家属与崔连国等两名被告人“达成谅解”,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吴家疃村53位村民也联名为崔连国求情,称其“乐于助人”。从一审宣判的结果看,崔连国虽然是纵火案的指使者和策划者,是征地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却获得了最轻的处罚,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难怪另一被告的辩护律师也对这一结果表示不服。
虽然不是终审判决,平度纵火案的一审宣判仍然有着某种“划线”的意义。它划出了一道什么线呢?这要从两个大的语境下才能看得更清楚。首先,维稳与维权的主次关系已经逐步逆转,习近平所说的“维稳的实质是维权”成为主导性的政治理念,无视民众利益诉求的维稳方式不再受到官方话语的庇护。正是由于维稳方式的根本转变,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呈现出减少趋势。另一个语境当然就是依法治国,用法治的方式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已经成为共识。在这两个前提下,平度纵火案的宣判似乎是在向整个社会发出一种强音,即金钱和权力以流氓手段侵害农民利益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今后如果再出现类似恶性事件,就不大可能再被压制下去,而必然会受到行政追究与司法制裁。
平度纵火案发生之后,青岛市纪委曾对1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平度市委书记王中随后也被调离。但我认为,对这一事件的反思仍然不该划上句号。平度纵火案最让人警醒的问题,是农村基层的权力出现了异化的征兆。与平度崔连国的情形相类似,不少农村地区的村委会主任同时都具有两种身份,既是农村的当家人,又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他们用经营私企的方式“经营”农村,把农村的土地、矿产等集体资源视为己有,任意侵占。他们与上级领导勾结,又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压制农民的维权主张,以非法手段聚敛起可观的财富。一些地方出现的“村官巨贪”,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慢慢生长起来的。
这些潜伏在乡野的村官虽然不像朝堂之上的巨腐那样可怕,但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样不可低估。他们一方面作恶,一方面又收买人心。一方面任性践踏农民利益,一方面又处于反腐和法治的视野之外。他们以手中的权力积累起巨额的非法财富,又以经商的方式将财富洗白。农民既是他们的受害者,又在长期的的被剥夺中形成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平度纵火案中,崔连国为什么会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不外乎他用自己的金钱让对方“屈服”。至于53名村民联名为他求情,只能证明他已经在当地获得了压倒性的控制力,他的势力丝毫没有因为被审判而削弱,他只是在等待东山再起。
平度纵火案是恶化的农村权力结构的一次“破疮”,它因此被外界所关注,也因此被司法程序锁定。但如果我们认为,平度只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一个特例,就未免过于乐观。曾经有团结湖参考的读者反映,在他们老家同样出现了村官仗势欺人、任意拆除农民房屋的现象,当地农民敢怒不敢言,就连给毁损的房屋拍照也只能偷偷进行。一些地区的村官已经不能用“苍蝇”来形容,他们已经成了事实上的恶霸,成了超然于法律之上的主宰者,更是农村的毒瘤。如果不能割除这些毒瘤,再好的农村政策也很难惠及农民。
但是,怎么才能发现这些毒瘤呢?难道只能等待下一次纵火事件的发生?说实话,恐怕目前还找不到现成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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