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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杂谈] 平度社评:“鸠占鹊巢”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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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11: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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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上“禁止泊车”

公共停车位上“禁止泊车”
  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与之而来的是停车位也越来越紧张。可市区主要街道沿街的部分商家为了方便 自己,在自家商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公然放置“禁止泊车”的牌子,阻止外来人员在商家店铺附近停车,“鸠占鹊巢” 地将公共停车位“据为己有”,笔者不禁要问:“凭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和特殊单 位经过报批的专用车位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 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

  在市区主要街道,特别是靠近商业区的路段,公共车位被商家占用的情况屡见不鲜。占用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有的摆 放着“禁止泊车”或印有广告的牌子,有的摆放上石块、水泥墩,有的将货架摆到了车位上,有的甚至用绳子围了起来, 大有“我的地盘,我作主”的气势。和这些被“鸠占鹊巢”的停车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车辆无处可停,由此带来乱 停乱放的负效应,路边或者是盲道上到处是因找不到停车位违章停车的车辆,受影响的不仅是市民的出行,还有城市的公 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商家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

商家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
  商家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目的是怕其他车辆挡在门前影响生意,方便在自己店内消费的顾客停车。表面看似乎是“合 乎情理”,殊不知这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划定它的目的是为市民提供便利,维护良 好的公共秩序,而不是为了个别人方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权力私自占用。

  城市的形象关乎我们每一位市民,在此笔者呼吁,每个人都应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整治非法占 用公共停车位的力度,在宣传教育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公共车位“鸠占鹊巢”,有效规范停车位管理,逐步形成 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城市良好的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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