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凤台街道的人口学校里传出一阵阵激烈的讨论声。 “张姐,俺村有一对夫妇是再婚的,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孩子。现在该夫妇中女方的孩子带过来了,男方的孩子判给前妻了,这 对夫妇要再生育一个共同的孩子需要审批还是生育后发给《生育证》?”村计生主任问道。“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根据2016年1 月22日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生育后发放《生育证》即可,不需要再审批了……”负责再生育审批 的工作人员回答道。 这是凤台街道针对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改动部分对村居级计生主任的集中培训。为了加深印象,工作人员 让计生主任提出村居存在的关于生育方面的特殊情况,特别是再婚的,根据情况具体分析,符合那一条再生育政策,通过例说明 ,让计生主任对生育政策的调整部分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另外,各村居计生主任对各自辖区内育龄妇女的生育及再生育情况 进行摸底,以便提供更好的咨询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