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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过程中,驾驶人在转弯时,经常与过马路的行人交汇,此时,驾驶人本应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驾驶人却不以为然,与行人“抢路”。
3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仅一个小时,就接连有三辆私家车因“车不让人”被处罚。
香港西路中队副中队长李国辉介绍,车辆遇人行横道或转弯时,避让行人应是驾驶人的共识。随着旅游旺季的来临,青岛前海一线和景区周边等道路车辆和行人均会大幅增多,提醒驾驶人行车中,在注意观察信号灯的同时,还应注意避让行人,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除交警现场执法,我们还将通过高清探头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拍摄。”李国辉说,交警部门下一步将继续在重点路口、路段设岗,对于“车不让人”违法行为,一经查处,民警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50元至100元、记3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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