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前流传一条“取暖费的问题终于有答案”的消息:“应省政府下发20140826号文件,2016~2017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米由36.1元调整为21元!取暖期10月24号至4月25号!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让家人看到!市民一定要拒绝交高价费,如果不降到省文件规定的21元,市民集体于10月1日到市政府讨说法!看到者请转发。” “这是好消息啊,现在煤炭价格降低不少,采暖费下调也是情理之中。”很多市民不加思索便转发了这一“好消息”。 信网通过查询,发现类似消息曾在黑龙江、辽宁、山西、内蒙古、江西等多地流传,谣言内容极其相似,不同之处就是在取暖费标准和供暖时间上有所改变。每年各地的相关部门都会进行辟谣。 相关报道
近日,一则“供暖费下调”的帖子在网络上疯传,帖子上写着“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于近期下发了(鲁09432号文件),2015至2016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日至3月25日。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 据记者获悉,这种帖子已经不是第一次在网络上疯传。去年以来,各种类似帖子不断在微博和微信上疯传,其中不仅有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求供暖费下调,辽宁省政府、河北省政府都曾要求供暖费下调。记者浏览去年相关媒体报道发现,各地的供暖企业和物价部门都进行了辟谣。 25日下午,记者向济南市多家热企咨询该消息的准确性。“这个几乎完全是谣言。”因为山东省内的各地供暖费收取标准并不相同,“如省城济南居民供暖费是26 . 7元每平方米,而青岛的供热费是30 . 4元每平方米。”而且同属济南市,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的取暖费也和省城不同,“怎么会都是25元呢?” 省城一热企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使同为省城,居民和非居民用暖收费也不相同,居民用暖为26 . 7元每平方米,公建用户为39 . 8元每平方米。”该负责人介绍,因此所谓的每平方米由25元调整到19元完完全全是错误的。 供暖费由省政府下文件?热企:一般调整执行物价局文件 据记者查询,该条帖子的鲁09432号文件也是错误的。根据相关的公文规范,由山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下发的文件,开头应为鲁政发〔2015〕××号,而且记者在政府网站上也并没有查询到所谓的鲁09432号文件。 记者也从多家热企获悉,济南供暖费、水费、燃气费等市政公共用品的收费,“各市政企业一般根据各地的物价部门的文件来执行。” 据一热企负责人介绍,目前省城的供暖费收取根据都是济南市物价局文件。如居民供暖收费的26 . 7元每平方米根据的是济价格字【2008】113号文件。公建单位的收费根据的是济价格字【2010】119号文件。 为了配合去年新出台的供暖条例,济南市去年进行了供暖热计量价格收费的调整,也是物价局出台文件(济价格字〔2014〕73号),对居民热计量用户的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进行了调整。 根据各地惯例,供暖这种公共用品的价格调整一般由各地的物价部门组织实施,“一般不会由省政府直接下发文件,而且物价部门在调价时还应走一系列的程序,可能还要举行听证会。”省城一供热企业负责人介绍。 供暖费下调到19元/平方米?热企:近期均没接到供暖降价通知 山东省的取暖时间为10月25日至3月25日,“这也是不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据省城一家热企负责人介绍,“根据济南市的供暖条例,济南的供暖时间从11月15日开始,一般热企从11月初就开始热调试。”虽然居民家里从11月初就有暖意,但是正式的供暖时间还是从11月15日开始,“供暖的结束时间为3月15日。” 关于全省的供暖费将下调到19元,记者向省城多家热企负责人核实,“近期均没有接到供暖费要降的通知。”一热企负责人告诉记者,“近两年来,由于煤炭价格的调整,市民对调节供暖价格的呼声很高,但是即使有调整幅度,也不会像帖子里所讲的这么大。” 今年省城的供暖费应该怎么交,交多少,到底何时去交?记者咨询济南市供热办、济南市各家热企得到的答复均为,“今年供暖费缴纳时间和缴纳标准还要等着正式的通知出台。”他们还向记者表示,物价部门要是对供暖费进行调整,各热企也会按照新的物价标准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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