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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宅基地可以流转,村集体或将成为新一代“房地产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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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22: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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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宅基地都是热门话题,小编前段时间发过一篇关于宅基地收费的文章引来了很多朋友的留言,不过今天这篇政策一出,想必有人宁愿交费也不愿让出自己的宅基地了。

    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

    昨日,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在此次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简单来说就是,农村的宅基地可以进行“商用”了。

    会议要点一:三权分置

    三权: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应该很好理解,类似于房东与租客这样的关系,而资格权是什么?小编翻阅了很多有关会议的材料,并没有找到直接对资格权进行解释的内容,不过小编猜测,资格权应该是指农村人对宅基地的申请资格。(目前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可以理解为一个户口本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

    会议要点二:宅基地将具有流转属性

    宅基地“三权”中的使用权就是指的流转,会议上提出将使用权与所有权分制,也就意味着宅基地将可以通过出租的形式转移给他人建设房屋或者直接居住。

    会议要点三: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

    中国房地产市场有多火热,就不用小编多说了,城市扩张在即,那些在城市边缘的农村正是房地产商眼中的“大肥肉”。拆迁、征收虽然可以满足城市的扩张,但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如何让农村建设、房屋需求、村民利益三者保持平衡?一直以来,这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而本次会议可以说是给出了一个完美的答案。

    根据会议内容,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集体土地无须经过征地环节就可以进入城市供应。并且国土资源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的一句“严禁”,更是坚决扞卫了农村群众的利益。

    会议要点四:村集体或将成为新一代“房地产商”

    会议上明确指出“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这句话的表示,市场将对农村宅基地开放,而村集体作为宅基地的拥有者将可以通过规划、开发的方式,将空闲的宅基地升值为“商品房”获得经济收益。

    小编提示:随着农村“房地产”的发展,农村户口也将“升值”,由于宅基地具有“资格权”,也许未来当“宅基地商品房”获得可观收益时,村集体将根据户口进行分红,届时,“农村户口本”就是直接经济收入的凭证。

    此次会议对集体土地价值将有非常大的提升作用,同时也会对城市租赁市场带来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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