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后备力量建设“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提升民兵训用质效,满足新形势下遂行动员支前任务和后备力量建设需要,更好完成我市民兵训练、新兵役前训练、学生军训等任务,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平度市人民武装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要求 面向全社会招录专职民兵教练员4名,在市人民武装部工作。民兵教练员主要负责组织全市专武干部、民兵干部骨干和国防动员任务分队共同课目、专业课目及国防动员准备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完成预征青年入伍役前教育训练、学生军训和地方其他人员国防教育和训练。 二、招录条件
(一)专职教练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两年以上服役经历的平度籍退役军人; 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可以适当放宽; 5、具备大专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聘任为专职教练员: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 2、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的; 3、担任过作战部队营级单位文书的; 4、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受到师以上单位表彰的; 5、担任过作战部队班长以上行政职务的; 6、参加师级以上单位军事比武名次的; 7、参加过上一级教练员选拔考核且通过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由平度市人民武装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 现场报名及初审 报名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于2021年4月20日17时前(工作日)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学位证(或学位证明)、立功受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平度市人民武装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二) 领取准考证 现场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4月22日携带身份证至平度市人民武装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机试 1、内容。训练方案及计划拟制、办公软件操作(Word、Excel、PPT)、文件材料拟制; 2、时间和地点。机试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点地址为准。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机试成绩。机试阅卷结束后,考试成绩进行公告。 (二)面试 考试主管部门从参加机试并获得有效成绩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2:1的比例,根据机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岗位匹配性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三)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按机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 招考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方式确定政治考核和体检人员。
(一)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招考部门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结合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情况和优先录用条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有关待遇和保障 专职教练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并考核合格的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2年劳务派遣合同,专职教练员工资发放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已享受有关项目的不重复缴纳),工资参照本地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和工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当地政府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65%制定,工龄等于军龄+工作年限,10元/年;服装、就餐等日常管理经费标准参照民兵训练基地事业编人员标准制定。合同签订后,工资标准逐年按照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工龄调整增长。 本《公告》来源于平度市人民武装部,涉及内容由平度市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2-8736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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