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平度市决定继续组织实施“优秀毕业生选育计划”(简称“优选计划”,下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选调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1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选聘面向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选聘范围),含期间已就业人员。 选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满18周岁(2003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按照规定学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按照管理学类、法学类、工学类、文学类、农学类、经济学类、其他类七个专业大类组织选聘。 4.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5.应届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须在聘用上岗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上岗前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体条件 选聘范围的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1.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校、院级学生会(社团)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需连续任职半年以上,时间截至2021年3月31日)。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院级以上奖学金或奖励。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具体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等)。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平度市聘用制教师;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网上报名、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11:00—4月30日11:00 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4月27日16:00—4月30日16:00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考的考生,登录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优选计划”选聘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 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须先进行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大类职位(管理学类、法学类、工学类、文学类、农学类、经济学类、其他类)。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如实、规范填写。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2.上传审核资料。报名时,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并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和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上传图片格式根据报名系统要求或提示进行设置)。如果报名时不能及时提供除身份证外有关证件照片,可先作出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并上传,待综合测试前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2020年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照片,尚未就业人员需上传个人无业承诺书的原件照片,已就业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照片(确有困难的可放宽到考察前提供)。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而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审核时间内,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2021年4月30日11: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网上资格初审。平度市“优选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隐瞒情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络初选。初审合格进入初选范围人员,通过网络系统组织远程视频初选。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不同专业大类岗位人员的选聘数量。初选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初选结果将在平度政务网公布,初选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初选方案另行公告。 (四)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按照综合测试成绩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选派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入党时间早晚、学生干部任职时间早晚、奖学金层次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程序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聘用。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平度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影响选聘问题的,安排到平度市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平度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管理培养及相关待遇 1.选聘人员由平度市委组织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归口管理。根据全市工作需要和年轻干部培养锻炼计划,平度市委组织部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 2.实行选聘人员跟踪了解、系统培养。根据选聘人员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有计划地安排到“双招双引”、园区建设、信访维稳、旧城改造等一线实践锻炼。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科学规划培养路径,改进完善培养方式,实行递进式历练和系统化培养。 3.聘用后,按照平度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500元/月、800元/月、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首次来平就业,在平度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硕士研究生10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四、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2.本次选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和平度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选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度市“优选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5689922998 监督电话:13235320887 技术服务电话:13210037776 15253298666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拨打。 附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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