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闲来在家上网之际,看到别人在聊天群里传播淫秽色情视频,遂感觉好奇和新鲜,下载保存后,又利用群邮件的群发功能,向群成员发送并链接地址。被公安机关侦破后,4月16日,河南省南召县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武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管制二年。据悉,这类案件在南召尚属首例。 被告人武某,男,1989年生,汉族,中专毕业,,河南省南召县板山坪镇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于2009年9月22日被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淅川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11年6月29日被南召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2009年8月24日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在互联网QQ"XX色男色女"群发现QQ号8505xxxx等网民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截至2009年9月22日,QQ25067xxxx使用人已在互联网QQ"XX色男色女"群发送淫秽色情视频40个。即立案,后经侦查,发现是被告人所为,此案告破。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自2009年7月至2009年9月22日期间,在自己家中用计算机上网时,向QQ群成员发送淫秽色情视频40个,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明知是淫秽物品而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告人武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可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对其判处管制刑的建议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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