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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度人社局 于 2016-1-3 08:32 编辑
4月16日,省教育厅通报我省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情况,从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夏季高考取消5类高考加分项目,至此我省已经没有自定的加分政策,只保留了5类加分项目,并且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降为5分,2017年全部取消。
这5类加分没了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夏季高考取消以下5类高考加分项目:一是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即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二是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即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三是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即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四是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即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五是取消见义勇为和先进劳模加分项目,即在高中阶段受到省、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和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这5类加分还有
此次政策调整后,我省夏季高考共保留了5类加分项目,一是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二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三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四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五是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为啥要这么调整?
另悉,此次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的执行区域范围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仍为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但分值有所降低,由10分调整到5分;适用学校调整为只适用于省属高校录取投档时;另外,执行政策时间仅限今明两年,2017年将全部取消。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做出以上调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出于民族团结,我省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相比享受的教育条件基本没有语言差别,但为了体现对少数民族考生的适当照顾,我省仍积极争取教育部同意执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二是促进教育公平,减少高考加分项目为大势所趋,多数省份取消或降低了该加分项目,为体现公平理应适当降低分值、并限定适用高校范围。三是为了保持平稳过渡,有必要设定缓冲期,此次调整设定了两年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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