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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为顺利完成改造工作任务,明村镇三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高度重视,确定目标,抓紧实施危房改造工作。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包村干部深入所包村,对低保、五保、贫困农户的住房状况进行摸底、排查,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困难户纳入改造对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制定符合本镇实际、操作性强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效率。
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严把质量关。坚持“四公开”原则,即鉴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认真做好危房改造对象摸底、申报、公示、审核以及档案整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补助、补贴发放到位,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加强对施工过程管理,严把危房改造质量关,切实保证新建的每栋房屋都是安全房、放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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