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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在不影响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正常学习地基础上,探索实行了未成年人案件“周末办理”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所谓“周末办理”制度,是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小组办案人在审查起诉在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充分利用周末时间进行,不打乱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秩序,对周末占用的时间,可以适当的调休。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周末送达,办案人接到案件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校学生,办案人要及时制作好《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传唤通知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利用周六、周日时间向犯罪嫌疑人送达;二是周末讯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小组办案人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和习惯,确定周末讯问的时间、地点、方式,既要使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又要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以后的成长和发展;三是周末调查,办案人要在周末到其学校、社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爱好、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并制作出“品行调查报告”,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四是周末帮教,对本院作出不起诉或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办案人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周末进行回访考察,了解未成年罪犯的受管理和受教育情况,引导他们尽快的树立信心、全心投入学习、掌握技术,尽早的回归学校,回归社会。
两年来,该院共对27件在校未成年人案件推行“周末办理”制度,既保证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学习秩序,又有效缩小了因涉嫌犯罪给未成年人造成的社会影响,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得到逐步矫正,尽早地回归正途,受到了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学校的一致好评。
(付效娜 张正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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