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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今天听到李虹的冤枉事:手持判决书,李虹一直大呼“冤枉”。她成了“祥林嫂”,逢人便要诉说自己的遭遇:她因同刘娟做生意,欠下刘娟货款5万元,并立有欠条。一个月后,李虹还款两万元,并让刘娟拿欠条改一下。刘娟说一时找不到,让李虹再写一张欠3万元的便可。鉴于双方的关系“铁”,李虹也就没往心里去,另写了一张“今欠刘娟货款3万元”的字据给刘娟。又过了半个月,李虹再次付给了刘娟两万元,并按前一次方式给刘娟一张欠条:“今欠刘娟货款壹万元整”。谁知,刘娟心比蛇毒,竟将三张欠条的数额一加,说李虹欠她9万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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