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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肇事逃逸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检察院批捕。至此,让受害人李某某家属痛心不已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2013年6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在人民路黄金公司东,一骑摩托车的将一骑自行车的女孩撞伤后弃车而去。
肇事科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只有一辆摩托车躺在地上,受害人李某某已被送往医院。民警向围在现场的民众一一询问,其中有人告诉民警,曾看到肇事逃逸人在姜家疃给人家送调料来。民警马上带着摩托车赶往姜家疃找到了那位老板。经确认,确实是给他送调料的伙计刘某某的摩托车。
确认了肇事逃逸人的身份后,民警立即赶往刘某某家,却并没有见到他本人,家里人称他没有回家。受害人李某某,1990年生,是刚调到市里某所小学的教师,在医院抢救几天无效死亡。其母亲伤心欲绝。民警多次组成专案组对刘某某进行抓捕,都扑了个空。据调查,刘某某已逃往外地。
当年7月份,刘某某被市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导此案的进展。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此人的反侦察能力特别强。一年多来,他几乎没有跟家人联系过,但民警从来没有放弃对刘某某的调查工作。
2014年11月份,追逃民警得到消息,刘某某暂居在河北。得到这一消息,民警立马与河北警方取得了联系。2014年12月3日,4名民警全副武装赶赴河北将其抓获。2014年12月9日,刘某某被刑事拘留,对当年肇事逃逸一案供认不讳。目前,刘某某现羁押于市看守所,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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