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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几年前轰动一时的内蒙万里大造林一案,很多人都记忆犹新,当时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和非法传销的手段销售林地,欺骗坑害了一大批消费者。当年除了“万里”大造林公司,还有不少林业公司,比如“亿霖”、“大天地”、“天地通”也都以托管造林为名,吸引消费者大量投资,市民王女士和罗女士就是其中两位。
王女士家住市北区,2005年,朋友罗女士介绍给她一个投资项目--内蒙古大天地林业公司推出的托管造林,当时王女士手头正好有些闲钱,一听之下,有些心动。为了保险起见,2005年8月,她和朋友罗女士特意到林场所在地内蒙古甘旗卡镇进行了实地考察。
回来后,王女士和家人一商量,觉得这是个好项目,2006年4月30号,她和家人一口气买了三份托管造林合同,每份38800元。按照合同约定,王女士名下的十亩杨树林委托大天地林业公司养护,2011年合同到期后,公司将以每立方600元的价格收购木材,这样算下来,王女士的十亩树林至少收益七万多元。签约一年后,公司又传来了一份补充合同,说由于木材价格上涨,公司收购价也随之上涨,这更让王女士感到欣喜。
随后,王女士的朋友罗女士也购买了十亩地的合同。
就在两人盼望着收益兑现的时候,2011年,两人却发现青岛的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当年给他们签合同的销售代表也人间蒸发了。两人顿觉不妙,赶紧联系了青岛其它一些购买者。
随后,大家选举了代表专程到内蒙古找公司讨说法,可没想到公司的态度却180度大转弯。
王女士仔细想了想,自己上当了,而骗子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林地、树木、林权证、保险合同等一切都是真实合法的,可在树木的生长时间上,对方做了手脚。
王女士说,她的林权证早已过期,目前,这十亩杨树林已不在自己名下,她很担心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就此事,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说,虽然树木还不具备砍伐条件,但公司的主体还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应多方筹集资金,尽快按法律判决书的规定进行赔偿,不能以树木没长成为借口,百般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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