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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4年来,我们医院接收的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而受伤的人数明显减少。”市中医院一工作人员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就路面查处情况来看,多数驾驶人能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有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把危险当成一种可能。下面2起酒驾案例报道希望能让酒驾者得到警示。
醉驾窜进沟丧了命
3月14日19:00,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平旧路旧店镇王家洼村有辆拖拉机翻在沟里,人挤在车下,请交警过去处理。
“我们赶到现场,看到的是拖拉机右前轮脱落,挂车车驾变形,右前照灯灯罩碎了,驾驶人高某某当场死亡。”民警告诉记者。随后,经询问高某某妻子张某某得知,她丈夫当天早上8点开拖拉机拉了一车沙,到旧店镇驻地朋友家里帮忙干活。到了晚上18时左右,她打电话给她丈夫,高某某说他在朋友家吃完饭就往回赶。到19时左右没等到丈夫的她再打电话给她丈夫时就不接了。
“我担心丈夫的安全,放下电话我就骑电动车沿平旧路由西向东找,找到王家洼村那里,看到120急救车和警车都停在路边。”张某某告诉民警,她走近一看,翻在沟里的拖拉机正是她丈夫早上开着走的,高某某被压在拖拉机底下,120检查过后确认已经死亡。
在询问中,张某某告诉民警,丈夫在朋友家没有喝酒,但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在送检的高某某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90mg/100ml,属醉驾。
据民警了解,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他驾驶的拖拉机也无号牌,且醉驾,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其行为是引发事故的全部原因,系一方过错。
酒后驾驶发生连环撞
“我们都是明村镇政府招收的环卫工人,发生事故那天中午14时左右,我和宿某某、于某某等5人分别驾驶三轮车去明村高速公路出口那里除草。”环卫工人赵某某回忆说。他们刚把车停下,就看到一辆白色轿车朝他们开了过来,先是撞了宿某某,接着撞上了宿某某和于某某的三轮车,紧接着于某某的三轮车又撞上赵某某的三轮车,最后轿车翻进了沟里,宿某某当场死亡,于某某受伤。
4月25日14时1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肇事人杨某某的报警电话,称他驾驶的车辆在田新路明村镇高速出口发生交通事故了,有人受伤,请交警前去处理。交警赶到现场时,杨某某正等在那里,他告诉民警,14时他驾驶自己的车辆准备去镇驻地加油,行驶到事发地点时,一辆白色越野车从对面开了过来,在两车相距10米左右的时候,那辆车突然左转弯,他刹车来不及,将车驶入了对行车道,撞上了路边停着的几辆电动三轮车。
事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其结果为血中乙醇含量为76mg/100ml,属酒驾。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认杨某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此案还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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