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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宣判9起毒品案 贩卖20克冰毒被判8年半
被告人刘某某、张某、刘某某分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6个月并处罚金。
青岛新闻网6月16日讯 昨天上午,平度市人民法院在平度市看守所第十审判庭对9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进行一审宣判,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战某某、刘某某、徐某等9名被告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8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1日凌晨,被告战某某在平度市白沙河办事处生某某家中,以每克约300元的价格向唐某某出售冰毒20.1克,被平度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被告人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5年3月18日,平度市公安局同和派出所工作人员接群众举报,在平度市某旅馆被告人徐某租住的房间内,查获疑似冰毒2包,重13克。
经青岛市公安局鉴定,被扣押的疑似冰毒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经查系被告人徐某,于2015年3月13日从莱州市夏邱镇大成(身份不明,现在逃)处购买。法院依法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不得假释。
宣判会上,平度市人民法院还对王某某、刘某某等6人作出一审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4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不等。经法院查明,王某某等6人先后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出租屋内和车中等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
平度市人民法院孙鹏军法官介绍,近年来,毒品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今年以来,截止到6月份法院已受理毒品案件84起,吸贩毒人员已经明显呈平民化趋势,并且,毒品犯罪常与黄、赌、抢、盗、枪甚至是黑恶势力犯罪等相关联,社会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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