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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集中爆发期。辛苦一年还拿不到工资,的确是很伤农民工的心。1月8日上午,平度市工程建设领域首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正式公开审理。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直播山东》报道,1月8日上午9时,青岛市工程建设领域首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的旁听席除了被告人的亲属,还有平度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
被告人罗某在2014年10月负责平度市某大型楼盘项目的装修工程,拖欠90多名劳动者的工资高达140余万元,因无力支付,罗某潜逃。2015年8月,罗某被抓获,10月被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提起公诉。
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一种什么样的罪行呢?据了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的罪名。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受到刑罚处罚。
编后:年年岁岁话讨薪,岁岁年年讨薪难。关键是要建立起部门联动机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劲儿往一处使,形成治理欠薪问题的合力,从根本上维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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