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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布今年首批10名终生禁驾人 平度5人
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
青岛新闻网2月1日讯今天上午,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2016年首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10名驾驶员在列。青岛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此次被终身禁驾的驾驶员10人都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即撞死人后驾车逃跑的。今后,交警部门将继续按季度发布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驾龄从3年至27年不等
“榜上有名”的10名驾驶员,全部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而被终生禁驾。青岛新闻网记者注意到,此批公布的禁驾人员驾龄相差悬殊,驾龄最长达27年,最短的3年,9名男性,1名女性。
这些被禁驾的驾驶人,都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肇事”,并且出现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撞人后没有及时救助被撞者,导致被撞者死亡。
禁驾后再开车可拘留15日
据了解,终生禁驾的情况有两种:一是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的。
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交管部门会将其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终身禁驾驾驶人关联信息还会被纳入卡口系统布控,以后再也别想开车上路了。若终生禁驾的人仍驾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通过公布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可使广大驾驶员受到警示教育,清醒地认识到酒后驾驶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
据介绍,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明确“醉驾入刑”以来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184起,其中,今年以来已查处醉酒驾驶41起。
终生禁驾与吊销驾照的条件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两种情形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主要涉及饮酒驾驶、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青岛新闻网记者陈志伟通讯员陈刚栾心龙)
附: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15年3月7日22时20分许,仇国华驾驶无牌照时代金刚普通低速货车沿即墨通济街道办事处仇家沟岔村东西向中心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本村恒发火锅城路段处时,将前方行人胡某某撞倒在地,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仇国华驾车现场逃逸。在此次事故中,仇国华驾驶强制报废和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且在夜间上路行驶时又未降低行驶速度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全部原因;并且仇国华明知发生事故,但又未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而是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案例二: 2015年4月14日12时25分许,孙荣荣驾驶悬挂鲁BL1T62号车牌的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沿国家泊子村内南北向街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本村内东西向街道交叉路口处时,正遇张某某驾驶鲁DLA13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东西向街道由西向东驶入此路口,两车相撞并致张某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造成车辆损坏及张某某受伤,后张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孙荣荣驾车现场逃逸。孙荣荣驾车上路行经交叉路口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全部原因;并且孙荣荣驾车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但该又未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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