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此人已死”“证明你妈是你妈”……即日起,这些曾困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的“奇葩证明”将被规范!
只有这15项证明需要居委会盖章
记者4月7日从市民政局获悉,青岛下发《青岛市城市社区服务居民使用社区居委会印章目录清单》和《青岛市城市社区服务居民使用社区居委会印章目录负面清单》,明确市民到社区居委会盖章开具的“证明”事项仅限15类。
平度新规:除了这15项,其他证明不用再找社区盖章了!
青岛是全省首个明确社区居委会印章适用范围的城市。今后,除了这15类以外的证明事项,社区居委会将不再提供盖章证明。
今后,这些证明不必居委会盖章了!
身份证丢失证明、无犯罪证明、人民币非人为损坏证明……在明确印章使用的同时,市民政局调研梳理了以往要求居委会出具但实际不属于居委会证明范围的21类证明,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并提供理由说明了其对应调查核实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平度新规:除了这15项,其他证明不用再找社区盖章了!
青岛同时下发《2016青岛社区工作清单》,确定2016年青岛市社区工作清单共48项,删除2015年清单中“开展‘无命案街道(镇)、无刑事案件社区(村)’综治主题创建活动”,新纳入“‘扫黄打非’进社区”事项,“妇女之家进社区”、“家庭教育工作进社区”两项合并纳入“社区教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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