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所需材料
1.《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申报表》(需贴2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2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与《申报表》照片同底版)。
3.初中校长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
4.户口簿、学生本人户籍材料复印件一份。
5.三年来学生历次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加盖公章。
6.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以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确认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包括以下四类:
(1)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
(2)校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各级各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及组织者的证明材料;
(3)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发展成果及荣誉;
(4)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指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
(二)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提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初中推荐方案的赋分办法对学生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量化,分为A(20%)、B(40%)、C(35%)、D(5%)四个等级。
(三)综合测试及录取
1.笔试
(1)语文:120分钟,120分【含20分古诗文默写】
(2)数学:90分钟,120分
(3)英语:90分钟,120分
(4)理科综合:90分钟,90分。【包括物理(50分)、化学(30分)、生物(10分)】
(5)文科综合:60分钟,50分【包括历史(25分)、政治(10分)、地理(15分)】
命题紧密结合学生生活和社会现实生活,着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素养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考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根据笔试成绩划分为A(20%)、B(40%)、C(35%)、D(5%)四个等次。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予以公示。学生参加面试答辩,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生价值观与道德素养等方面。面试成绩为100分,划分为A(20%)、B(40%)、C(35%)、D(5%)四个等次。
3.录取
学校根据学生综合测试结果(综合素质评定、笔试、面试),按照高等次多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等级完全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综合测试成绩(在综合测试成绩中,笔试、综合素质评定、面试,三项成绩的所占比重依次为60%、22%、18%)高者优先。一次性拟录取100名优秀学生为直升班学生。录取后学生单独编班。
4.公示
对拟录取的学生,通过平度一中网站向全社会公示,时间为三天。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平度一中招生办公室提出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