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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号,市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权实施主体的决定》。从今天开始,人行道违停管理主体,将从城管部门变为交警部门,在人行道上违停将吃到交警开具的罚单。今天上午,李沧交警开出了岛城首张人行道违停罚单。
由于违停车辆占据人行道,不少行人被迫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看着十分惊心。
这辆北京牌照的黑色轿车,成为岛城首辆因在人行道停车,被张贴罚单的车辆。在拍照取证后,交警在其车窗上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该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据了解,交警部门接手管理人行道违停执法后,将重点对商圈、主干道、旅游景点、学校以及医院五大区域周边的人行道,开展执法行动。
交警表示,人行道违停执法,将先行劝离,立即驶离的车辆不予处罚,对于严重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予以清障,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视频抓拍、人工拍照等多种手段查处。据统计,今天一天,市区公安交警部门共对330多辆人行道违停车辆进行了处罚,对80多位违停驾驶员进行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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