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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金财富网站,只要拉来下线会员就能奖励分红。看似投资理财的网站,实则是传销网站。4年前,顾某等4人建立起“E基金-圆梦计划”网站,骗网友出钱升成会员,再发展更多的会员积累财富,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近日,市北法院作出判决,分别判处顾某、周某等人2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网站引网友发展会员
2012年12月,被告人顾某、周某等人设立“E基金-圆梦计划”网站,以高额返利及物质奖励为诱饵,引诱网民加入会员。会员通过点击QQ链接进入网站,在缴纳了200元会费后成为网站的会员。随后,网站会分配会员一个推广链接,通过计算通过该推广链接加入会员的人数及层级,许以不同的物质及资金奖励。
正式会员可在网络上生成一个虚拟的网络账户,然后到网站的公共区挑人、做市场、发展下线。如果下线成为正式会员,那么老会员就可从新会员缴纳的200元会费,拿出19元按5元、4元、3元、2元、5元返给他的逐层上级,级别越高,分到的钱越多。同时,网站有时还会给发展会员较多的老会员奖励推广费和更多的提成。网站还宣传会不定期分红,基本上每天1元多,网站提示返利达到一定额度,还会奖励鼠标、优盘、汽车等物品。
期间,该网站改版为“E购返利网”。2013年5月底,被告人周某等将网站关闭后,顾某又成立“E购网”,继续以这种方式吸收会员。
组织者因传销获刑
据被告人顾某供述,2012年10月,为了能够快速挣钱,他仿效别人办理一家网络公司,并将想法告诉另一名同伙,然后联系周某等人建立了网站。每个人都有各自明确的分工,他总负责公司管理,经营模式等。周某负责网站建立、维护等技术问题。其他人则负责管理公司资金、会员奖品发放、在线客服等。直到2013年5月份,网站被黑客攻击,周某等二人退出不做。顾某成立“E购网”继续吸收会员。截至2013年8月,网站内已有2万名会员,正式会员近8000人。
近日,市北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周某等人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宣判顾某、周某等嫌疑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1年不等,并处罚金8万到5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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