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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不少不法分子借助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进行敲诈勒索、坑蒙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亟需引起广大网民的重视。
张丁在外出差时,一个叫“李晴”的美女微信号主动加他好友,并自称是女大学生,还发来张上课时的照片。张丁觉得一人在外挺无聊,正想找个人陪陪,便告诉了对方自己所住的宾馆和房间号。很快,来了两个青年女子,李晴称是同学陪自己来的,然后“同学”就离开了房间。
李晴说晚上陪陪张丁,并跟张丁要800元,张丁不同意,李晴就开门叫“同学”进来,并要求再加200元打车费,为了息事宁人,张丁给了对方1000元钱。
李晴却说还要交一个3200元的管理费,张丁说不做了并要求对方退还1000元钱。李晴说楼下还有几位大哥等着的,这钱必须给。张丁说没有现金了,对方就从包里拿出POS机,从张丁的信用卡里刷了3200元。
刷完后,李晴又说“同学”也有管理费,也是3200元。张丁争执了几句,李晴说:“你不给楼下的几位大哥就上来找你要,你也走不了!”,于是又刷了3200元。
刷完后,李晴说楼下几位大哥也有保护费,见张丁不想给,李晴便打电话说:“强哥,我们在x宾馆306房间被人欺负,你快来!”“好,我多带几个人过去,一会儿就到!”她故意开着免提,张丁听了很害怕,就又刷了15500元,刷完后,李晴又说“同学”也要保护费,可信用卡只能刷10000元了,她先将其信用卡刷爆后,又拿走了张丁钱包里仅剩的500元现金。张丁当晚共被勒索33400元,出差遇到了“仙人跳”,他既后悔又气愤,遂报了警。
原来,张丁遇到的是个借卖淫之机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李晴”根本不是学生,她打电话所称的“强哥”曹某是出租车司机。自2015年3月开始曹某通过微信"调活",即联系卖淫小姐给嫖客,赚取小费。他将微信头像换成美女图片,再利用微信"摇一摇",筛选注册地是外地的男性微信号,挨个加好友,假装女性跟对方聊天问是否需要特殊服务,然后他把酒店住房信息告诉卖淫女的老板,由老板指派小姐去进行卖淫活动。曹某还负责通过电话威胁“客人”,让“客人”乖乖拿钱。据曹某供述,其招揽嫖客的收入大概有两到三万元,平均每天200元,"调活"的次数在100次左右。
日前,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曹某等人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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