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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电费将纳入征信“黑名单”
自2016年9月1日起,山东省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也就是说,以后凡是有窃电、恶意欠费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据介绍,被列入黑名单的用电客户,在后续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用电客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撤销其失信记录。不少业主将房屋出租后,电费就由租客交纳,所以出现欠费时自己并不在意,
供电公司提醒,由于签订用电合同的是业主本身,房屋的欠费行为一旦被纳入征信系统,影响的将是业主本人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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