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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山东省环保厅官方微博 @山东环境 发布山东平度市一处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在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的情况下,青岛吉业食品有限公司在平度市南村镇兰底河北村违法腌制了“四池萝卜“。
目前,执法人员拟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该公司则保证,在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前,不再从事任何蔬菜腌制。
该调查处理情况显示,此前,曾有群众反映,在未经过环评的情况下,青岛吉业食品有限公司每年偷偷排放高盐度腌制蔬菜后的废水,并于2016年6月23日至27日再次排放近200方含盐发酵后的腌制废水。
对此,调查处理情况称,经平度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青岛吉业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腌制蔬菜仍属违法行为。
“三同时”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解释为:“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青岛吉业食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成立,注册资金八十万元,主要从事蔬菜制品、调味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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