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前天,济南市市中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货车碾压行人致死 , 行人竟然要负全责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的9月11号晚上9点30分,有群众报警称舜耕路舜玉北路路口北侧一行人躺在行车道上,现场有大量血迹。市中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赶到现场经医务人员确认,行人已当场死亡。
经过民警现场勘查,这名女子的死亡原因是被重型货车碾轧造成的。但是大货车司机却表示,自己对这起事故根本不知情!
民警在调查中获取到一条很重要的线索:这名死者在事发前,曾经差点和一辆公交车相撞!从监控画面上看,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这名女子突然从路边窜了出来,幸好公交车及时刹车,才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民警从大货车的临时停放地点,又调取了一段监控,能清晰的看到,这名女子主动靠近过大货车,并冲着大货车的车轮方向蹲了下去。
一分钟后,大货车启动,蹲在车轮处的行人被碾压身亡!
最后,这起事故判定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因是什么呢?
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行人不得有以下行为:(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 行人的违法行为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市中交警提醒驾驶人行车过程中,要保持精神高度集中,对于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处理。对于行人要守法出行、不得随意在行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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