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
平度市物价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你市提出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收费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平度市所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度市公办幼儿园全日制保教费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
二、你市公办幼儿园应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收费前,填写《青岛市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凡未进行收费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三、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原幼儿园收取的托幼费和取暖费项目一律取消。
附件:平度市公办幼儿园全日制保教费收费标准表
平度市公办幼儿园全日制保教费收费标准表 单位 :元/生.月 1.省、市级十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上述示范类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若省、市十佳幼儿园在申报复评过程中未通过十佳幼儿园复评验收,则从公布复评结果的次月起,保教费标准不再上浮。
2.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幼儿园,寄宿幼儿保教费标准可在同类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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