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暖,街道上散放广告宣传单的违法行为逐渐增多,对市民出行及交通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近期,平度市东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针对街道上散放广告宣传单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立案查处1起占用公共场地散发传单违法行为。 东阁中队明确整治时间和整治重点。开展为期一周的针对沿街发放广告宣传单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将辖区人流、车流集中的主要路段作为治理重点。将执法人员按路段分点、分段划分责任区,落实到具体人,确保收到实效。同时要求执法队员认真履行职责,管好自己的路段。对一经发现的散发广告宣传单的违法行为当即进行制止。 近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张某某在平度市永安新村三龙幼儿园门前散发传单。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散发广告、传单。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是初犯,执法队员人性化执法,当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第二天,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对当事人张某某在公共场地散发传单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同时作出限期一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壹佰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理决定。 在此,东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制止身边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的行为,对不听劝导的人员,可以向东阁中队进行举报,执法人员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来源:为人民管理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