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奇台县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教师30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汉语言类、政治类、心理健康类、音乐类、地理类、历史类;(参照2018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考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5月14日; 3、报名地点:奇台县教育局人事科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如实填写《2018年奇台县教育系统招聘事业性岗位教师报名表点击获取》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组织,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按照具体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教育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待遇:月薪5000元左右,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咨询电话:0994—7214439 王老师:13579642501 奇台县教育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小组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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