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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举办
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邱黎明同志发布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并对社会关注的2012年城乡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邱黎明】: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2011年,青岛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
覆盖。平度作为青岛人口最多的(区)市,参保人数、养老金领取人数两项指标均居青岛市首位,其中,参保居民67.17万人,领取养老金居民22.1万人,
这是一个历史性突破,标志着全市百万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梦想变成了现实,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养儿防老、靠地养老、存钱养老”模式,真正步入社会化养老
的崭新时代。截至2011年底,我市共收缴保费10.43亿元,发放养老金2.5亿元。 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事关全市百万人
民“老有所养”的福祉,事关平度城乡统筹发展的大局。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目标是:参保人数新增
8300人,达到68万人,收缴保费3.1亿元;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率100%,养老金发放人数达到23.5万人。 2012年度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分为6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阶段(2月底前);二是集中缴费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三是审核比对阶段(4月1日至4月15
日);四是档案整理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五是集中稽核阶段(6月1日至10月19日);六是资格认证阶段(10月20日至12月30日)。当
前最紧迫、最主要的工作有两项:一是宣传发动;二是3月底前完成保费集中征缴。 【记者】:我想问一下,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都有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邱黎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缴费给予补贴。市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重度残疾人,市政府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代缴15年养老保险费。 二是基础养老金补贴。市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另外,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成员给予参保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但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和其他资助的总和每年不超过个人缴费最高档次。 除此以外,还有一块“隐形补助”,就是参保人个人缴费,多的11年零7个月,少的4年零8个月就可以领回“本”去了,再领取的都是财政兜底的隐形补助。 再一个,对已去世的待遇领取人员,在死亡次月20日前做好相关手续的,还给予1000元的丧葬补助费,应该说政策是越来越好。 【记者】:我问一个缴费问题,个人应当缴多少费,都有哪些档次? 【邱黎明】:您好,您刚才说的个人应当缴多少费的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是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国家规定的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我市根据国家、省
的规定,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统一调整了缴费档次。增设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等四个缴费档次,这个由参保
人自主选择。 二是缴费年限。这里又分为两个年龄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也就是以2011年1月1日为界,45周岁(含)以下的,应
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46~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达到60周岁时补缴,但补
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记者】:再请问一下,投保人缴了费以后,什么时候能领取待遇,能领多少养老金? 【邱黎明】:我
先说一下领取待遇的条件。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是领取待遇的条件,
那么领取的标准是按照公式来计算的。公式为:每月待遇=55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待遇时年龄对应的计发系数)。我以60周岁的人员为例说
明一下: 1、如果该投保人选择按照500元档次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共计是7500元,享受政府一次性缴费补贴30元×15年=450元,则月待遇标准为112元。计算公式是:55+(7500+450)÷139=112元。 2、如果该投保人选择按照2500元档次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共计37500元,享受政府一次性缴费补贴30元×15年=450元,则月待遇标准为328元。计算公式是:55+(37500+450)÷139=328元。 【记者】:有这样一个例子,请问应该怎么办:这个人今年1月份刚满60周岁,2月份鉴定为重度残疾人,能不能享受到政府代缴保费的政策?
【邱黎明】:根据青岛市的规定,已经年满60周岁的人员,2012年被认定为重度残疾人的,不再享受政府代缴保费。但是,对未满60周岁的被认定为重度
残疾人的,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自愿参保的,由政府代缴15年的保费7500元,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另外,我市还制订了
“经重度残疾人自愿申请,可提前5年从55岁开始享受养老金”的政策。具体办理手续是这样的: 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自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2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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