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晚18时30分左右,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执法站执勤时,一辆银色小轿车在距离高速入口三百米左右时突然停下,于是民警上立即查看,一开车窗便闻到一股酒气,在进行酒精浓度快检时,李某并不是很配合,随即民警准备将其至执法站内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并进行身份确认,但在去在执法站的路上,李某称去车上找找自己的证件,突然,撒腿就跑,见状,民警立即追赶,在追至立交桥上时,李某将执勤民警撞倒跳下了立交桥,藏匿在平度南收费站院内,经过四十分钟左右的寻找将李某治服并带回执法站内。此时,李某扔拒不配合民警检查,随即民警带李某到平度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同时民警发现车上还有其妻子还有四岁大的孩子。后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后来民警通过对其进行身份确认时发现,李某并未取得驾驶资格,此次驾驶行为还属于无证驾驶。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李某将因无证驾驶将被罚款一千元并处十五日一下的拘留;如果李某的血检结果达到了最佳标准,那么李某还将因醉酒驾驶被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罚并处罚金。(马啸) 编辑:董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