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潘立超 通讯员 尚静 “喂,您好,我是平度法院张戈庄法庭的法官,今年7月份您申请执行的赡养案件,因您申请撤销强制执行已结案,目前被告是否已经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平度法院张戈庄法庭的法官正在对一起已经结案的执行赡养费的案件进行回访。 已近70岁的曲某和老伴宗某共有三个儿子。2012年以来,曲某一直病痛缠身,这期间一直是二儿子和小儿子照顾两位老人,负担医药费,大儿子分文未付。几年来数万元的医药费让原本收入就不多的两个儿子压力巨大。2014年,无奈之下的两位老人提起诉讼,要求大儿子曲东支付相应医疗费。平度法院判决曲东支付医疗费1万余元,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直至曲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曲东仍未履行义务,平度法院依法拟对其实施拘留。听闻曲东将要被拘留15天,曲某面露不忍,虽然生儿子的气,但心疼儿子,怕儿子遭罪的心理还是占了上风,他找到法官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撤销执行申请后,不能就已申请执行的标的再次申请执行,意味着放弃后再也不能就此申请强制执行。这位还在病弱之中,头发花白的老人听明白法官的解释后,仍坚持撤销强制执行。法官对曲东进行批评教育后,不再对其实施拘留。 法官经过回访了解到,返家后,大儿子很受触动,对两位老人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经常嘘寒问暖,但是仍有部分赡养费未交纳,法官告知曲某仍可对赡养费部分申请强制执行,并通过电话再次对大儿子曲东释法明理,以情感化,督促其及时履行法院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