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针对网友给市长的14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青岛市委书记、市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平度圣达东路幸福里小区的一名普通业主,2016年5月份为自己和父母贷款买了两套房子,合同约定同年10月份交房,而一直到17年底开发商才通知可以去拿钥匙了,而原本以为的交房实际上根本不算正式交房,因为开发商综合验收通不过。综合验收迟迟过不了,房产证就不能及时办理,这已经让小区的很多孩子错过了开学季。时至今日,开发商一直推诿说延迟交房办不了房产证都是因为市政这边的原因跟他们开发商没有关系,我们小老百姓也实在搞不明白到底是哪方面的问题。 此外,现在已经临近供暖前期筹备阶段,市里大部分的小区已经试压,我们小区至今未接到通暖的通知,这对于已经入驻的百姓无疑是寒冬,衣食住行是百姓的头等大事,我们的力量实在是太薄弱了,请市长帮帮我们,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一下究竟是哪方面的问题,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目前,该小区综合服务楼仍未按规划进行改建,达不到规划验收条件,导致购房户无法办理房产证。为解决该小区业主办理房产证问题,平度市政府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抓紧按规划进行建设。同时,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协调城建、规划、国土、税务等单位尽快制定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办理房产证。 幸福里小区换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兴平热电公司已完成设备安装;圣达路(苏州路—幸福里小区)高温水主管网工程,平度市城发办已组织进场施工。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是办理申请供热的主体,平度市城建局,凤台街道办事处已通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主动与兴平热电公司对接并办理用热相关手续,满足居民用热需求。 【网民留言】 中南世纪城二期物业收费从今年初,物业费上涨到2元,我们当时不知道情况都缴了,后来看到今年7月1日起《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带电梯住宅,一至五星收费基准价格分别是每平方米0.75元、1元、1.2元、1.5元、1.8元;不带电梯住宅,收费分别是每平方米0.35元、0.6元、0.8元、1.1元、1.3元,实际收费可在基准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幅度内确定。 跟物业沟通后,得知中南二期的物业属于4星标准,那费用也不应该是2元,带电梯应该是1.8(1.5+1.5*20%)元,人家保利的物业也没有收费这么高,搞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收费的,跟他们沟通了,也没有说明具体收费公式,那岂不是胡乱收费? 还有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的,2小时内免费,超过的按小时收费;我们亲人进来送个东西,物业也以未交车位管理费,禁止进入,那这个2个小时免费进入,如何执行? 所以想确认下,到底如何收费?收费是否超了,超了如何处置?还有引入的广告费以及使用情况,物业也没有及时公示给用户,希望市长能给到市民一个准确的答复,杜绝乱收费情况。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李沧区政府进行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贯彻省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青价格〔2018〕31号)要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相关事项,仍按《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价格〔2018〕83号)和《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青价格〔2018〕20号)执行”。中南世纪城二期前两年按照合同收费标准的8折,优惠收取了业主物业费,今年初恢复到合同约定的2元/㎡标准执行。目前执行的物业收费标准2元/㎡符合政策规定。 关于停车收费问题,目前中南世纪城二期对外来车辆未实行收费管理。 李沧区发改局已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政策提醒。根据青价格〔2018〕20号文件规定,应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照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中央公园小区业主,新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房屋大面积空鼓还有漏雨裂缝现象,并于今年5月份向胶州市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问题,胶州市建设局接到投诉后至今也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没有依法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更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设委的相关文件执行,对开发商建设单位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视而不见,包庇开发商,愚弄百姓。 1,开发商在房屋分户验收时,将存在大面积空鼓问题的房屋验收合格,涉嫌弄虚作假行为,胶州市质检站在分户验收备案时监管不力,根据《青岛市住宅分户验收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胶州市建设局质检站并没有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处以相关的行政处罚。 2,胶州市质检站曾协调施工单位予以维修房屋,但是因我方提出来的要求,施工单位觉得维修难度大,难以维修而拒绝维修,在同等要求下,经询问多个装修公司都可以维修解决,但施工方却以维修难度大拒绝维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胶州市建设局质检站没有对施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3,因房屋质量问题我曾经将该问题在半岛都市报曝光,在媒体曝光后建设单位仍然没有拿出解决方案,一直拖延至今,根据《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胶州市建设局质检站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行政处罚。在房屋严重质量问题上,胶州市建设局质检站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行政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不作为,并且存在包庇开发商及施工单位的行为。 对此我希望领导彻查此问题,还我一公道,希望胶州市建设局质检站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青岛市相关文件执行。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的问题,胶州市政府进行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参加。经落实,以上人员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户验收,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未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针对中央公园小区投诉问题,胶州市建设局质监站已于7月份对中央公园小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扣分处理。 关于投诉房屋维修问题,胶州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进行联系,并组织现场协调处理。您提出的漏雨问题,施工单位已及时维修完毕,并未再次发现漏雨现象。对于空鼓问题,您对维修房屋问题提出了一次性赔偿金额256364元或者进行维修房屋处理,并对施工单位提出了7条注意事项,其中包括禁止使用家中楼梯和二楼区域,禁止在楼梯区域搭建脚手架、扶梯等设施7条要求。 对于赔偿问题,依据《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七款的规定,涉及经济赔偿的投诉不在质量投诉受理的范围。对于空鼓和裂纹问题,由于您提出的注意事项,施工单位无法在此前提下完成维修,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胶州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沟通反馈,您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想知道奥园体育小镇最终规划要等多久才能实施,原来说要拆迁怎么突然就没信了?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的问题,即墨区政府进行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我区通济新经济区管委拟引进奥园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奥园体育小镇”项目,项目以体育运动为核心,文化休闲为主线,打造集运动、休闲、娱乐、旅游、购物、商业居住于一体的体育社区综合体,实现即墨南部区域与青岛主城区更好地融合发展。 该项目于2018年1月份由通济新经济区管委与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约,目前项目方正在进行方案设计论证阶段。同时,由于项目用地涉及相关村庄旧村拆迁等多方面问题需协调论证,目前通济新经济区管委正在与项目方就具体合作事宜进一步研究对接,将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将根据规划建设进度适时对外公布。 【网民留言】 位于青岛市北区绥宁路17号梦境江南小区4号楼下,美美人家饭店每天早晨6:00左右在居民楼下占路露天炸油条事件,最近此饭店更换门头叫[串王食府],依然占路经营露天炸油条,无法彻底清除,产生的油烟导致楼上居民有窗不敢开,刺鼻的油烟味道弥漫在居民楼周围,给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伤害。希望有关部门严肃认真处理这些违法乱纪行为,加大惩罚力度,还周边居民一个好的生活氛围,还周边居民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同时感谢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致谢!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的问题,市北区政府进行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期,河西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安排了专人对此处占路经营现象进行日巡查。经现场了解,此处经营者房租已到期并且不会续租,中队已责令当事人店内经营,并且按照“门前五保”原则自行整改。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此处不再出现油烟扰民现象。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住在邢台路的市民,邢台路有一早市扰民严重,脏乱不堪,而且堵路交通不畅,早上开出车居然堵在门口半个多小时,现在更是没人管,越发严重,也不光是我一人反应,应该影响到很多家庭,孩子休息不好,刚上一年级,希望政府尽快帮忙解决一下,谢谢您。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的问题,李沧区政府进行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邢台路早市位于李沧区邢台路与永年路交叉路口西侧,因周边无配套农贸市场,无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故在20多年前便形成了自发性早市。 2017年10月以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便加大了对该早市的清理和取缔力度。近期该早市又出现回潮现象。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通知该处早市商贩,禁止在此处摆摊经营。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调整执法巡查监控时间;采取错时执法的工作方式,加大对该路段的执法巡查清理力度,防止回潮;以集中清理、规范疏导等方式,发现占路经营行为及时处理;上下班高峰时段安排岗勤看守,清理规范占路经营现象;对一些流动性强的摊点商贩,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清理,依法规范取缔。工作人员已就该问题处理方案与您进行沟通。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欢迎访问《地方领导留言板》(网址:http://liuyan.people.com.cn/),或使用栏目客户端、小程序,关注微信公众号,提交留言并获得更多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