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芦小静 10月30日凌晨,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设卡夜查。在检查到一辆鲁B牌照银色小轿车时,驾驶员孙某还很配合地递出了证件,但是当民警要求孙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孙某开始一边打电话,一边将气吹向别处,还声称民警态度不友好。 民警要求孙某下车配合检查,孙某却将车门反锁不肯下车。见此情况,现场民警一边劝导孙某分散孙某的注意力,另一民警通过副驾驶打开的车窗打开了车门,并迅速将车钥匙拔下,孙某见没有反抗的余地后,才下车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检测,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孙某因自己的店员过生日请客吃饭,高兴便喝了几杯鸡尾酒,觉得鸡尾酒没什么酒精含量,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了高速。驾驶员孙某因酒后驾驶将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