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莱高速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了一位“糊涂父亲”,竟将汽车交给了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儿子驾驶,并美其名曰“练练车”。 2018年10月31日下午17时20分左右,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执法站对一辆黑色小轿车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先是拿了坐在副驾驶的父亲的驾驶证给民警检查,露馅后又谎称自己的没带,当民警再三询问其有没有驾驶证时,驾驶员刘某这才承认自己目前正在考科目四,目前还没有取得驾驶证。随即,民警带其至执法站内进行进一步身份确认,通过公安网查询得知,驾驶员刘某确实没有取得过驾驶证,此次驾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原来,当天晚上刘某和父亲要去青岛,刘父知道自己的儿子马上就要考出证来了,便让儿子正好在回家的路上“练练手”开开车,自己在旁边正好可以指导儿子一下,但没想到在高速口就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刘某因无证驾驶,将被罚款两千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同时交警提醒,未取得驾驶证资格时切莫开车上路,如需练车,必须驾驶专门的车且在有教练员的陪同下在市区道路上通行,但通行路线必须是交警部门指定的科目三考试路线。 (记者:王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