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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在某银行ATM机上捡到了某企业遗失的支票,交到派出所后,却被失主斥责“为什么不站在原地等?”唐先生称对银行也颇为不满,“银行的口气,感觉我要吞了这笔钱一样。随意调出我的信息,打电话到家里,把我父母吓坏了。”
失主在ATM机上丢了一个文件袋,内有两张转账支票,其中一张就有450多万。唐先生拣到之后,一看不是他取款这家银行的支票,就决定交给警方。在派出所登记的时候,两次接到家里父母转达的银行电话,来回奔波银行派出所之间,见到失主后,没有得到一句谢谢,反而是失主的责备,女会计还说:“这支票给你,你也拿不到钱。”唐先生深感心寒。
笔者也为唐先生叫屈,这个社会人心病了!唐先生拾到这个文件袋,交给警方,无疑是在做了一件好事,失主失而复得巨额转账支票,回报的应该是感激,哪能如此埋怨?唐先生不是抢了失主的文件袋,他是拾到文件袋,无论他在拾到文件袋发现巨额支票时,生没生出占有之心,只要他随后交给了警方,就应该肯定他是在做好事,而不能将之前的怀疑还加诸在他身上!
失主和失主的司机一个劲埋怨唐先生没有在原地等候,会计更是直言这两张支票给他也拿不到钱,是在侮辱唐先生的人格!这样做不仅让唐先生心寒觉得委屈,也会让其他人生气,下次再有这种事情发生,这支票可能就到不了失主手里了!唐先生将文件袋及支票完好无损的交给警方,就已经尽了良好市民的义务,失主苛求人家原地等候,实在过份,人家没有这个义务!
文件袋丢在银行ATM机上,银行有义务帮失主找回,依据监控录像,调出唐先生的个人信息,可以理解,但是处理态度不可原谅。不能因为是他捡到这个文件袋,就主观的认为他有占有巨额转账的念头,从而依这个目的进行索取行为。尊重人性本善,才是解决一件事情的良好开始。银行方面的做法和失主的言行寒了唐先生的心,惊了他的父母家人,更会伤了社会别人向善做好事的积极性。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这是一个道德范畴,不是法律义务。道德的提升依赖于法律环境的完好,要求别人做好事就要做到底,捡到东西就得守在原地等候,未在原地就要抱怨不停,这是明显不对等的道德表现,对人苛求,自己都不懂感恩,那两者还能有交集点?判断唐先生的行为,应该从结果考量,怎能以自己的主观认定否认了事实?
本一件能够圆满结局的事情,搞得大家都不愉快,这问题出在哪?好人做不得,好事不能做,坏在了什么地方?为何人们之间的互信这么难?明明都已经有了皆大欢喜结局的前景,文件袋找到了,两张巨额转账支票也完好无损在那躺着,一切的担心损失都可以避免了,还要说那么让人寒心的话,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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