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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万东
11月1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平度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加大了对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扶持力度。就新出台的《暂行办法》,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万东同志。
记者:《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郭万东:我市原先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是2000年出台的,有关条款已经不适应我市当前经济发展及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要求。目前,我市正处在跨越赶超、绿色崛起的关键期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站在更高的层次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出台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来平度,必将对推动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提升科研水平、企业转型升级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记者:《暂行办法》主要有哪些新的亮点?
郭万东:我市的《暂行办法》主要是针对我市的实际市情和人才流动的一般规律制定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硬性”和“柔性”引才相结合,鼓励企事业单位多种形式进行引才;二是坚持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相结合,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引进项目、引进科研成果;三是加大了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资金扶持力度;四是注重实用性,以切实解决高层次优秀人才在工作、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记者:哪些人才属于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郭万东: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人员: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等;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等;4、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企业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的人员;地市级以上区域学科和行业内较有影响的专家;5、市级重大项目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特需人才。
记者:对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都有哪些扶持政策?
郭万东:新办法鼓励用人单位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除了正式调动外,还可以采取签约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柔性流动方式引进优秀人才。
对用人单位主要给予以下扶持: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技术中心等科研机构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的,给予科研资助经费;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平创新创业发展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和创新团队,给予创业资助经费;对引进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给予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对引进且聘用的优秀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个人所得税奖励。
记者:高层次优秀人才来平工作在生活上都有哪些待遇?
郭万东:对来平度工作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新办法分别在户籍管理、子女就学、配偶随调、购房安家、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医疗保健等方面做了相应的规定,为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提供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留得住、发展好,安心为平度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记者: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人社局下一步主要有哪些工作打算?
郭万东:作为人社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切实抓好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的相关工作,为我市实现“一个打造、三个争当”目标提供强有力地人才保障。具体来说,一是坚持实用性原则,迅速出台与《暂行办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使新政策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坚持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引进成果相结合,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为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项目搭建交流对接平台;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的落实,调动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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