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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2012年度设2个缴费基数,高基数为2730元/月;低基数为1638元/月,高低基数可根据个人情况任意选用。
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月缴费金额:
1、高:2730元/月 养老①高:546.00元/月
2、低:1638元/月 ②低:327.60元/月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 医疗①高:245.70元/月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9% ②低:147.42元/月
档案管理费:15元/月
| 基数:2730 养老 +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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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缴纳保险费不收取现金,一律通过平度市工商银行总行代扣代缴。
2、 按上述缴费标准,根据本人意愿选择缴费基数,准确计算出自己缴纳保险费和代理费所需扣款金额。
3、 初次到代理中心参保或续保者,持本人身份证到胜利路367号(新华书店对面、新时代商厦附近)中国工商银行平度市支行营业部开立用于缴纳社会保险的活期存折,并存足所需扣款金额,用于缴纳保险费和代理费。首次开户存款必须到指定处办理,以后存款便可任意到青岛市工商银行所属储蓄网点办理,持有与工行存折配套的牡丹灵通卡可在全国范围内的工商银行系统办理存款事宜。
4、 初次到代理中心参保或续保者,办理好银行开户并存足所需款项后,即回代理中心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平度市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书》。所有参保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协议书,务必选准、搞定缴费基数,务必在存折上存足款项,并在计算机网络系统打印出的缴费基数、险种确认书上签名予以确认。特别请参保人员注意:因本计算机网络系统有自动锁定功能,已经打印出确认书签字后,将无法更改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一经确定,一个自然年度之内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可在下一年度进行。
5、 根据青岛市社保办的规定,养老和医疗应捆绑式缴纳,不得单独缴纳其中之一险,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必须一致。但鉴于我市自由职业者的实际情况,对于特殊困难的人员,可自愿申请放弃(停缴)缴纳医疗保险费,经审核后,允许单独缴纳养老一险。对于初次参加医疗保险者,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只享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待遇,以前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自缴费次月起,按参保时间分段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须经1—3年分段支付的过渡期,缴费满3年后,方可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
6、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在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原则上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0年的,方可终生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补缴。当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起始日为2003年11月1日),参保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以及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未在规定期限内参保或接续关系的,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一次性补缴参保实施办法出台后至参保或接续关系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一次性补缴的,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7、 所签订的两种协议书长期有效,每人只签订一次。凡是已经签订过协议书并通过银行代扣代缴保险费的,因缴费基数每年都有变化,此后每年缴费必须在1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劳动事务代理手册》、市工商银行总行代扣存折、身份证,到代理中心服务大厅重新签字确认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标准,银行将按协议要求实施自动扣款。但参保人员必须按协议要求在存折上及时存足用于代扣保险费和代理费所需扣款金额。如果未按协议规定及时存款或存折金额不足甚至无款,将造成扣款不成功,致使缴不上保险费而中断保险!
8、 请千万不要忘记,所有参保者每年都必须按规定时间,到代理中心服务大厅,签字确认缴费基数标准。否则,您的存折上即使有钱,银行也不能扣款,缴不上保险费!务必在每月的10日前检查您的存折余额并存足款项,如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按规定经办机构不予补缴,视为自行停缴保险!
9、 通过银行代扣、代缴保险费和代理费后,按协议要求每半年(也可1年)向参保人员出具一次银行代扣收款收据和社会保险银行代扣缴费证明,参保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领取。
10、 对于新增加的参保人员,无劳动人事档案的,须先建立个人档案。有参保记录者或部队复退转业军人应提供其本人原劳动人事档案或军人档案。其劳动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代理事宜,在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11、广大城乡居民和外地驻平度人员,都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个人名义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如遇调整,则按上级新规定执行。
12、自愿以个人名义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龄为:男16—不满60周岁,女16—不满50周岁,超龄者不予受理。退休年龄为(含延长退休年龄):男60~65周岁,女50~55周岁。参保者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年限,国家规定必须达到15年以上(含15年),否则将不能享受退休职工待遇。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已满15年者,参保者应及时提出退休申请,停缴保险,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待遇。未达到退休年龄者,即使投保已满15年,原则上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停止缴纳保险费,如个人条件允许,应该缴纳保险至退休年龄。对于最后一个年龄参保的人员,务必一个月都不得中断缴纳保险费,否则将达不到国家政策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整年),从而导致不能享受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待遇。即便是缴纳了14年零11个月,仅差一个月不够15年,也不能享受退休职工待遇,将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对此要特别注意,万万不可疏忽大意!养老金的高低与投保年限的长短和缴费金额的多少直接相关。
13、如参保人员中途因故长期停缴保险或因就业、调动、转往异地等原因停缴保险,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代理中心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并及时办理停缴保险手续,相关事宜按协议及有关规定办理。
14、对于在缴费年度内即将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必须在退休月份(按周岁计算,以档案记载年龄为准)的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代理中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时办理停缴保险手续并申请办理退休,相关事宜按协议及有关规定办理。
15、每年签字确认缴费基数标准的时间为:1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的工作日。确认缴费基数标准后,参保人员务必按确认书上所列的预测数在3月10日前,存足1至3月份的保险费和代理费(因3月中旬以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尚不能下达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必须先按预测数确认缴费标准,扣款时将一次性扣缴1至3月份保险费和代理费的总和),存款宁多勿少,以备银行当期或以后扣款。待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正式缴费基数后,我们将按实际标准实施扣款(一般在3月下旬扣款)。从4月份起将按月实施扣款,再次特别提醒参保人员注意:请最晚在每月的10日必须查验缴费存折余额并及时补充存款。否则,将有可能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6、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如丢失或更换用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工行存折而导致账号改变,必须持新开立的市工行总行营业部用于缴纳保险的新存折、《劳动事务代理手册》和身份证,再到代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更改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库所备案的原银行账号,否则将缴不上保险费!
17、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人员,要及时持存折到工商银行所属储蓄网点打印扣款记录,核实扣款金额,一般在扣款的次月,以不超过3个月为宜。如有差错,请及时到代理中心服务大厅相关窗口核实处理。
18、参保人员在代理中心所登记的联系电话和住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相关科室、窗口工作人员,以免造成办理相关事情延误或损失。
19、上级业务部门对上述有关事项进行变动调整,则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的通知执行。
请参保人员务必切实履行协议,详细阅读本《须知》,这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切记!
平度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地址:平度市杭州路56号
电话: 88311917 88317789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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