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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度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青政字〔2012〕105号)的要求,决定对我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实施调整。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复,我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设立凤台街道办事处。将香店街道办事处胶平路、天柱、现河3个社区居委会,小窑、苇村、杜家疃、何家楼、小官庄、战家疃、小刘家疃、东潘家疃、西潘家疃、小李家疃、大窑、苇园、河崖、中万家、臧家疃、南于家、关家庙头、东崔家疃等18个行政村和同和街道办事处兰前、李官庄、黄家道口、小洪沟等4个行政村划归凤台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阳光大道。(二)撤销麻兰镇、张戈庄镇、香店街道办事处。以原麻兰镇、张戈庄镇、香店街道办事处(除已划归凤台街道办事处管辖的3个社区居委会和18个行政村)行政区域设立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将城关街道办事处的大李家疃、吴家疃、小十里堡等3个社区居委会、河头村1个行政村划归白沙河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沙河路18号。(三)撤销城关街道办事处、崔召镇,以原城关街道办事处(除已划归白沙河街道办事处管辖的3个社区居委会和1个行政村)、崔召镇行政区域设立东阁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人民路。(四)将白埠镇的任家庄、孙家疃、新华里、北华里、老胡家、姜家庄、院前王疃、陈家屋子、西林家庄、牛戈庄、任家屯、中华里、西华里、卢家庄、西王家庄、北高家庄、南王家庄、大罗家、耿家集、兴华里、东华里、西史家、付家疃、王家坡子、李家埠子、胡铁家、寨里屯、南华里、匙刘家、东邢家、圈里胡家、李家庄、西邢家、振华里、史同庄、黄土岭、西郭家庄、刘家口、刘古路、付家庄、西孙家庄、西侯家庄、东史家、大庙庄、吴家庄、后五甲、东三甲、西李戈庄、东侯家庄、南高家庄、东埠等51个行政村和李园街道办事处的梁家疃、孙家窑、邵家疃、杨家疃、张疃、艾家疃等6个行政村划归同和街道办事处管辖。(五)撤销李园街道办事处、门村镇,以原李园街道办事处(除已划归同和街道办事处管辖的6个行政村)、门村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李园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人民路217号。(六)撤销崔家集镇、白埠镇,以原崔家集镇、白埠镇(除已划归同和街道办事处管辖的51个行政村)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崔家集镇。镇政府驻原崔家集镇政府驻地。(七)撤销南村镇、郭庄镇、兰底镇,以原南村镇、郭庄镇、兰底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南村镇。镇政府驻原南村镇政府驻地。(八)撤销田庄镇、张舍镇,以原田庄镇、张舍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田庄镇。镇政府驻原田庄镇政府驻地。(九)撤销蓼兰镇、万家镇,以原蓼兰镇、万家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蓼兰镇。镇政府驻原蓼兰镇政府驻地。(十)撤销明村镇、马戈庄镇,以原明村镇、马戈庄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明村镇。镇政府驻原明村镇政府驻地。(十一)撤销大泽山镇、长乐镇,以原大泽山镇、长乐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大泽山镇。镇政府驻原大泽山镇政府驻地。(十二)撤销旧店镇、祝沟镇、大田镇,以原旧店镇、祝沟镇、大田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旧店镇。镇政府驻原旧店镇政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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