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山东青岛)公示了平市监开处〔2021〕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青岛麦迪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转供电业户1.02元/度,涉嫌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为查明事实真相,建议市局立案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麦迪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作出了两项处罚结果: 1、若当事人拒不退还用电业户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用电业户多付的价款,将依法予以没收; 2、罚款122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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