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平拟征公告〔2021〕12 号) 发布,地块 1 用于新建兰州路(厦门路至深圳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2 用于新建兰州路(厦门路至深圳路段)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新建兰州路(厦门路至深圳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西阁村、东阁街道菜园村 用途:交通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新建兰州路(厦门路至深圳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阁街道菜园村 用途:交通用地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1 个区片,一级区片补偿 105 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街道办事处、村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公告介绍,拟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由平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制定并公告。公告称,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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