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度市红十字会印发《平度市红十字会因病致困人道救助实施办法》。
针对我市因病导致生活困难 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各类救助、商业保险 支付之后仍然无法摆脱困境的 个人和家庭, 建立因病致困人道救助基金, 进行人道救助, 最高可救助2万元。 申请条件 一、申请救助对象要求 a.持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的家庭; b.申请救助之月起前一年度,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本市户籍外来转移人员家庭; c.在本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二、收入财产要求 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救助之日起前1年)在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且家庭财产总额(主要是指房产、机动车辆、存款、证券等,不含家庭居住的唯一房产)不超过20万元;申请人唯一一套家庭居住房产,不计入财产总额,一套以上房产评估计入财产总额。 三、自负医疗费用 自2020年10月份至2021年9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各类救助、商业保险支付后,自负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 救助额度 根据资金计划额度规模和申请人人数确定救助金额,最高每人救助不超过2万元。 申报程序
救助程序
资格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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