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创建文明城,扮靓会客厅。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城工作的安排部署,养成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经营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从9月1日开始,将在全市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对各类不文明出行、不文明经营行为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形成文明规范的市容秩序。
驾驶电动车要遵规守矩。不得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遇红灯时请线后停车,自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将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电动自行车上路要按规定悬挂号牌,符合挂牌条件的可就近到派出所等挂牌点进行挂牌,对未挂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将依法进行查处。
行人出行要文明。不得翻越护栏、闯红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马路,观察车辆情况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路口。
机动车要礼让行人。行经人行横道要减速慢行,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违反规定的将扣3分、罚款50元。
停车要规范。机动车停放时要按照统一方向、停到车位内,非机动车要停到指定区域,禁止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公园、绿地、广场等处乱停乱放。
养犬要文明。遛犬时要牵绳并佩戴犬牌,及时清除犬粪,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养犬,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丢弃犬只尸体,不得携犬只进入公共场所,不听劝阻的将依法扣押犬只,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摆摊设点要规范。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责任区秩序要保持。临街店铺要严格落实好责任区制度,不得店外经营,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未履行责任且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出行、规范经营的倡导者、践行者,“爱平度,让平度更美好”,为加快建设青烟潍城市群会客厅和青岛辐射带动半岛一体化发展桥头堡贡献力量。
平度市创城办 平度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平度市公安局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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