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63号)、《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1〕67号)要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僵尸型”社会组织范围: (一)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报的社会组织; (二)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三)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计划将多年不参加年检年报的平度市初心卫士文化交流俱乐部等51家社会组织确定为“僵尸”社会组织,现予以公布。 附件:平度市2021年“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附件: 平度市2021年“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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