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平度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人(详见附件1《2023年平度市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报考时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的海外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汇总表》);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日),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日);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学历及教师资格等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均须在2023年11月1日前取得。 (二)其他情形: 1.平度市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当地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被聘用后,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在平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经招聘单位现场审核、缴费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缴费,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202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招考招聘公示”专栏发布的信息。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平度市北京路379-5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A区145会议室)。 具体办法和要求: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23年平度市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与学历证书的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pingdu.gov.cn/)打印)、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23年11月1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还需现场手写无业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平度市外公办学校教师报考的,须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平度市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予以公告。 (二)现场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须按规定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现场报名审查通过人员未完成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三)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平度政务网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需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四)笔试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成功后,现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不予收取本次笔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3.本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期间,将通过平度政务网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下午4:00,11月2日—3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4:00分别公布。 (六)面试资格复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面试资格复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到指定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或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经复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上另行发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为学科类,不指定教材。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平度政务网“招考招聘公示”专栏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平度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五、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按照1:1的比例组织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等额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笔试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一)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平度政务网“招考招聘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平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岗顺序)。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小学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缴费、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方案、考察、体检等有关信息发布网站: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五)监督咨询电话 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2—88361287;13070831905 监督电话:0532—88369990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六)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
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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