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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紧密结合我市爆炸物品使用面广、量大、线长、点多,以及非法制作烟花爆竹传统悠久的实际,将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十八大”安保的重中之重,充分履行公安机关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抓早、抓好,有效杜绝了涉爆案件、爆炸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以前爆炸物品使用环节管理不规范、流失情况严重的问题,市公安局严格管控,形成了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爆炸物品审批和使用管理制度。在爆炸物品审批环节,实行“一卡通”模式,充分发挥爆炸物品网上审批的优势,通过系统开具爆炸物品电子购买证、运输证,与爆炸物品纸质购买证、运输证比对,杜绝人为违反买卖合同购运爆炸物品情况的发生,提高公安机关监控爆炸物品购销情况的水平。在爆炸物品使用环节,实行“一条龙”服务模式,将所有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企业,全部纳入宏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市公安局紧紧抓住民爆物品的源头不放,深入组织开展涉爆单位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进行排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所有涉爆单位不间断地进行安全大检查,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为重点,督促所有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制,严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消除涉爆问题的源头隐患。同时,督促各重点单位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涉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解决。充分发动基层力量,深入开展摸排清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可能私制、私存爆炸物品的重点区域、部位和人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对重点单位和人员,逐一签订保证书,保证本辖区、本场点、本户、本人无非法爆炸物品。坚决消除死角和盲区,确保收缴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消除社会面涉爆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涉爆单位60家,整改涉爆单位在技术防范方面存在的隐患7处;查处私制烟花爆竹和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件11起,打击处理11人。
为做好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市公安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在辖区集贸市场、社区村组、厂矿、学校、街道广泛发放、张贴《致涉爆涉枪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十大宣传标语》等材料,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助公安机关共同管好爆炸物品。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1532车次,签定《不违法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具结书》2600余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2700余份,张贴标语、《通告》17900余份,发放《致全市涉爆做作业人员的一封公开信》11100余封。通过宣传发动,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爆炸危险物品、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大大提高了群众检举揭发非法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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