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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先界定几个概念--
纯粹的攀登者:climber,他们尽量依靠自己的能力从事攀登活动,他们的动力在于攀登本身,他们的乐趣来自整个攀登过程的各个方面,他们的激情和信念形成了登山运动真正的核心价值。
登山服务者:一部分来自于攀登者,一部分原来不是攀登者、参与这项活动主要是由于生计所迫。他们为商业客户提供基本的服务,从中获取经济来源。
登山客户:customer或client,那些依靠价值交换获得别人服务才能够进行攀登的人,所谓“能力不足钱来补”。这个人群数量庞大,既有追求攀登乐趣的,也有追求世俗名利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最终会变为纯粹的攀登者。
登山客户与攀登者最常见的区别在于:容易把登顶作为唯一的诉求。
登山这项运动,归根结底就是一个爱好,每个人从中得到自己的收获。
你可以玩得精一些,也可以玩得糙一些。所谓攀登者和登山客户之间,本没有贵贱之分,但却有先后之别。
所谓先后之别,就在于:攀登者创造、定义了登山运动,并确定了它的基本型态。如果没有那些攀登者去侦察山峰、摸索线路、找到规律、确立方式、证明可行,后来的登山客户根本就不会知道该去干什么。
以珠峰为例,从1921年人类第一次尝试攀登它,到1953年首次登顶,直到1988、1989年才出现商业客户的攀登。所有这些登山客户走的只是南坡和北坡的2条传统路线,为什么?很简单,他们主要是来登顶的——目标过于单一、没有创造力、缺乏想象力。
我曾看到这么一个论调“作为纯粹的登山者来说还是要感激商业登山者的”。
我愿意告诉他,攀登者在完成一座山峰的新线路时,基本不是为了从以后来登山的客户那里得到什么,他们图的是自己的乐趣。而且从已经发生的历史来看,也确实没有得到过什么。反而是那些登山客户要感激攀登者创造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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