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农机管字〔2013〕8号)的要求,2013年,我市继续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互衔接、同步实施,操作办法按照青岛市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关于2012年青岛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农机管字〔2012〕27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需求情况,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覆盖全市所有镇(办事处)。
二、报废条件
报废补贴机具类型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报废标准如下:
1、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
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5、国家明令淘汰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三、补贴标准
达到报废条件的20马力拖拉机报废补贴按照20-50马力(含)拖拉机执行,其它机械的报废补贴标准仍按青农机管字〔2012〕27号文的规定办理。
四、申请报废
申请报废已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机主),持登记证书、农机牌照、身份证明等凭证向平度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提出申请;监理站根据机具报废标准等规定和要求,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上签注是否同意报废的意见。相关的申请受理、审核和登记,提倡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
五、注销登记
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机主持《回收证明》、登记证书、牌照等凭证,到平度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注销农机牌证。
报废农业机械的所有人(机主)可以委托回收单位代理申请注销登记。
农机监理站应依据注销登记的已报废农业机械数量,核减当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
六、兑现补贴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兑现办法按照青农机管字〔2012〕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旧机回收
青岛市农机局审核确认青岛福盛农机有限公司、青岛民杰农机合作社、青岛昌平农机有限公司为2013年平度市农业机械回收拆解定点单位,从事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业务。试点期间,农机回收拆解的监管按青农机管字〔2012〕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回收拆解程序按《青岛市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作业程序》操作,原则上旧机金属回收价格不低于市场价格的80%。
八、工作衔接
根据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要相互衔接、同步实施的要求,要将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先集中进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 集中报废更新结束后,应及时转入正常的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要优先用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附件:1.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2.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3.青岛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信息统计表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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