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任教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村委开具《平度市民办代课教师摸底调查证明信I》。 2、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信到现户籍所在镇街计生部门,开具本人任职期间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 3、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信到现户籍所在镇街派出所,开具本人任职期间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材料。 4、提供3名在职公职人员证明材料。 5、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的原始物证材料及复印件、影印件,如原始工资发放记录、照片、证书等。 6、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7、持证明信携带以上材料到镇街原民办代课教师摸底调查工作小组领取并填写《山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摸底调查登记表》。 各种证明信、《登记表》和物证复印件、影印件材料统一用A4纸,一式两份,用档案袋装存,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镇街原民办代课教师摸底调查工作小组以备审核。 8、原来在外县(市、区)乡镇担任过民办代课教师,现在户籍已迁至本市的,请到现户籍所在镇(街道)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携带由原籍任教学校及所属村委会、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平度市民办代课教师摸底调查证明信II》,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公职人员证明及物证材料一同回原籍出具。 平度市民办代课教师摸底调查证明信I 同志,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为: ,户籍是平度市 镇(街道) 社区(居委会、村庄)。曾先后在我市 镇(街道)任民办代课教师,时间分别是: 自 年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 自 年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 自 年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 自 年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 累计任教年限为 年 个月。 村委会(盖章) 2013年6月 日 平度市民办代课教师摸底调查证明信II 同志,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为: ,户籍是平度市 镇(街道) 社区(居委会、村庄)。曾先后在我县(区、市) 镇(街道)任民办代课教师,时间分别是: 自 年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 自 年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 自 年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 自 年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 累计任教年限为 年 个月。 村委会(盖章) 任教学校(盖章) 乡镇中心校(或镇教办)(盖章) 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2013年6月 日 平度市民办代课教师材料袋目录 姓名: 认定镇(街道): 1、《山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摸底调查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村委会证明信 4、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行为证明信 5、所在辖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信 6、3名在职公职人员证明 7、物证材料复印件、影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平度市原民办代课教师证明人材料 兹证明 ,男(女),系 市 镇(街道) 村人。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担任教学工作。当时,我是 (与被证明人关系),所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 (手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 ,系我单位在职公职人员,现工作岗位 。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校长或其他领导干部、同事、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间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在职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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